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太康路院区围墙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院内议价〔2025〕016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约17.6万元(具体金额待进一步核算后,见院内议价文件)
5.采购需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按照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2025年洛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北国花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卫规划〔2025〕1号)要求,做好“花园”单位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医院形象气质,拟对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北西段和西南段围墙进行施工改造,总长约220米(北西段:为临太康路处,由大门西侧门卫室至忠义街,西南段:为临忠义街处,由太康路向南与医院内老年康复楼北侧面齐),具体施工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12日历天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人必须是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5)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3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办
方式:①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办现场领取或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②报名单位请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照片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我院招标办邮箱(lywyzbb@163.com),原件开标时现场查验。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0日9: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市五院太康路院区门诊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30日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五院太康路院区门诊四楼会议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505号
联系人:牛先生63280050 马女士6328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