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条件
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就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围挡施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围挡施工项目;
2、项目编号:PYZB-2023064;
3、项目建设内容:根据上级领导指示,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计划将太康路院区原老旧施工围墙拆除,新建为“透绿”围墙,城市管理局要求围墙施工前应按照《洛阳市围挡设置基本规范》先行施工临时围挡。现对太康路院区围挡施工进行招标,施工范围为太康路院区北、东、西共三侧,围挡长度约600米,位置及做法详见围墙总平面图及围挡示意图。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228000元; 招标控制价:228000元
6、计划工期:10日;
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承包方式:总承包;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以工代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3.1-3.3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四. 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3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告期限: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3日。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23楼招标部;
3、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1套(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携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证书及承诺;
(4)公告中“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并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供应商应对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及处罚。
五.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A2306室。
六. 公告媒介
本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1、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标准下浮 50 %计取,零星小额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3000元收取。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505号
联系人:牛龙飞
联系方式:18603793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二单元7层03、04号房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1763818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