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室内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以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室内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编号:ZHYA-2021-093
4、交货地点: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5、采购情况:电子显示屏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伴随服务,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日历天数)
7、招标控制价:19 万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磋商范围:货物清单所含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的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六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缴纳社保费用证明资料。
4、 需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网站显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因疫情原因供应商也可选择线上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版(pdf)邮箱且加盖公章,标题请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至3559417240@qq.com邮箱内,并备注联系人及电话。代理机构将及时联系供应商并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5 时00分 ;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和新伊大街交叉口东南角恒生科技园B区7号楼西户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505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13838832309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郑汴路交叉口西北角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话:18568174767
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