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咨询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咨询设计项目;
2.采购编号:HNJD[2021]10号;
3.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设计费控制价为整体建设项目预算金额的2.0%。
4.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4.1.采购内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设计成果包括各分项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依需要含有相应的图件、附件等。
4.2.质量要求: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设计文件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要求。
4.3.服务期: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全过程;
4.4.设计周期:1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节能环保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21 年 04 月 02 日至 2021 年 04 月 09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及方式:
2.1.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2.2.现场获取,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 年 04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30分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镇灵康巷1号
联系人及电话:乔女士0379-63785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
联系人和电话:高先生 15516398761
邮箱:13937901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21 年 04 月 01 日